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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有企業(yè)管理人員處分條例》之你問我答?

發(fā)布時間:2024年10月23日

      什么情況下,參與國有企業(yè)管理人員違法案件調查、處理的人員需要回避?

    (一)是被調查人或者檢舉人的近親屬;

(二)擔任過本案的證人;

(三)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調查的案件有利害關系;

(四)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調查、處理的其他情形。

任免機關、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回避,由上一級機關、單位負責人決定;其他參與違法案件調查、處理人員的回避,由任免機關、單位負責人決定。

任免機關、單位發(fā)現(xiàn)參與處分工作的人員有應當回避情形的,可以直接決定該人員回避。